系所成立宗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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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現代社會,各行各業皆與法律密切相關。伴隨我國民主化及國際化的發展,企業不僅面對經貿全球化的挑戰,亦必須追趕科技競爭的潮流,但為確保永續發展,首應站穩企業經營的法律基礎。本校為培育各種法律專業人才,以符合產業發展之需求,於2002年成立法律碩士在職專班,鼓勵在職班學生結合法律與自身工作經驗,以提升個人職場能力,厚植我國企業的整體競爭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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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所辦學特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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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之學程規劃,自崇法務實的理念出發,兼顧理論與實務的訓練,除了本校專任教師外,亦延攬學養豐富的法官、檢察官、律師及企業法務主管等實務專家親臨授課,使學生能將所學理論與實務緊密結合。同時,課程安排循序漸進,設有扎實的基礎學科及豐富的選修課程,期使學生能夠逐步窺探法學堂奧。此外,本校法律院與澳洲、日本及中國大陸等國家或地區的知名法律學府,建立有長期的學術交流關係,有助於學生拓展國際視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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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所教學目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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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本所之教學目標,主要在於因應法治建設之需要,培育各種法律專業人才。同時,鑑於多元化社會之發展趨勢,鼓勵在職班學生結合法律與自身專業經驗,從事跨領域研究。尤其,著重企業財經法制之實務,以培養理論與實務並重之企業財經法律人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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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所核心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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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法律基礎專業知識能力 2. 分析具體個案問題能力 3. 獨立解決法律問題能力 4. 思考批判能力 5. 溝通合作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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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所未來發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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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進修法律對於未來之生涯發展,大有助益。在職場上,提升自我,可將原有專業與法律結合,培養跨領域之專業能力,提升競爭力。同時,厚植法律專業,有利於參加各種國家考試,且取得法學碩士學位後,得報考司法官、律師、公證人或其他司法人員之考試,有助於自我實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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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所網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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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college.sce.pccu.edu.tw/CMNL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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